6月22日,山西一男子向记者爆料。他13岁的妹妹被人强奸了。强奸妹妹的人还威胁他妹妹,让她撤案,否则就杀全家。
警方未立案,是给他们调解的,让妹妹拿了一笔赔偿。强奸犯还是威胁妹妹,要求她撤案,要不就杀你全家。
妹妹只有13岁,很是后怕,就将这件事告诉了家人。
他们才知道妹妹被强奸了,才让妹妹报警的,到医院检查取证后,检查结果也被警方拿走了,没有给他们。先是不予立案,记者求证最新状态,也是不予立案。
现在又成立调查组,开始调查了。
男子说这个强奸犯的绰号叫黑哥,他是今年的4月19日凌晨,实施的强奸行为。妹妹直到30日凌晨,才断断续续告诉家人。
她才13岁,事发后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家人得知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赶紧让人带着她去运城盐湖分局姚孟派出所报警。
民警带着他妹妹到了医院做检查。
此时距离强奸发生已经十多天了,能不能取到涉事双方特别是男方的分泌物?也是一个问题。检查结果出来后,民警将检查结果拿走了。
按照正常推测来说,检查结果无非就是两种,一种是检查出来了涉事男方的分泌物,涉嫌强奸,应该立案调查,另一种是没有检查出来。
他们多次催促警方受理此案,询问进展。
5月14日,警方给他们出了一份《受案通知书》,但是在办案的过程中,以证据不足,建议他们接受调解,拿一笔赔偿。
黑哥得知他们报警了,就威胁他妹妹,说让撤案否则就杀你全家。
6月19日他们再了解该案件时,发现已于6月12号被确定不予立案。目前的状态,就是不予立案,他就选择将事情曝光了。
现在又重新成立调查组,调查这件事了。
他很疑惑,为何是证据不足呢?为何对方还要气急败坏,不撤案就杀全家呢?若是检查结果,查出来了男方的DNA,就说明举报属实,强奸成立。
最起码应该给人家当事人看检查结果吧?当事人及其家人有知情权。若是不存在强奸行为,为何又要给双方调解呢?
他们有太多疑问了。
其实这件事很简单,没有证据,双方都没事,甚至有可能是诬告,不会涉及调解赔偿。可是,先给调解,未立案。这个操作,让人有很多幻想的空间,是不是强奸犯被包庇了呢?
当然了目前没有公布详情,咱们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涉嫌强奸?有哪些证据?证据不足值得是什么?
现在案件已经重新成立了调查组,相信很快就会水落石出的。
就像是前两天,运城那个冒充警察被打的男孩家人举报的事件,不是也是曝光后,提级审理了,打人的两个人,都被刑事拘留了,判刑是跑不了的。
这个案件中,黑哥竟然威胁人家女孩,要求人家撤案。
这是不是心虚的一种表现呢?
黑哥到底是什么人?有什么背景,不管他是谁,相信这一次都会调查清楚的,若是真的涉嫌强奸,将会严惩不贷。
13岁还是幼女,若是涉嫌强奸,肯定不同于一般的强奸案件。若是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早点报警,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