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首席记者 舒隆焕
近期,黄金市场犹如过山车,接连上演历史性的暴涨和暴跌,各地频现购金变现热潮,金店回收业务也随之陡增。
2025年4月,陕西咸阳泾阳县未成年孩子赵涛私自售卖长辈一只20余克的金镯子,被泾阳金店以1.7万余元回收,9个月后家长找金店退还遭拒,双方就此产生纠纷,此事引发热议。
有网友认为,家长或因金价大涨这才要求金店退还金镯子;另有网友质疑,家长监管孩子是否尽职?金店回收金镯子手续是否合规?
2月3日至4日,极目新闻记者来到泾阳县实地调查,采访了家长、泾阳金店、泾阳县市场监管局、公安机关以及泾阳县权威部门,试图还原这一事件的大致情况。
涉事金店收购金镯子时孩子未满18周岁
2月3日,赵涛的母亲李琴对极目新闻记者称,2025年3月的一天,她在洗漱时将一只20余克的金镯子放在洗脸盆旁,儿子赵涛看到后提出拿去玩玩。当时,她认为孩子拿自家的东西玩,只要不拿出去就行。后来,她询问金镯子的去向,孩子没有明确说明,她就没再追问。
2026年1月的一天,李琴身边有亲友买黄金,她又想起了自己的金镯子,“我问孩子,孩子说金镯子卖给了金店,金店付了1.7万余元回收款。”李琴坦言,此前赵涛拿自家金镯子去玩,她是知情的,但她不知金店何时收购的金镯子。她强调,有网友称“孩子偷金镯子”“卖了5万元”等说法与实际不符。
经多方了解,李琴得知,金镯子于2025年4月28日被泾阳金店回收,有支付记录。赵涛于2008年7月初出生,金店回收金镯子当天,孩子16周岁,属于未成年人。考虑到赵涛目前的状态,李琴暂未追问儿子从金店兑走1.7万余元的去向。
数日后,李琴和家人前往泾阳金店讨说法。李琴称,金店在交易当天并未联系任何家长,并核实金镯子来源,只是让孩子手写了身份证号等信息。金店一方只根据孩子身形,综合判断孩子已成年。她表示,金店虽支付了回收款,但其需要问清楚,当天的回收价是多少。如果回收价不公道,金店在交易前又没有告知家长,“我们是不是有权要求金店退回金镯子?”
李琴表示,她之所以找金店讨说法,一是查看店方留存的交易资料;二是沟通退还金镯子并把回收款退给金店;三是以希望此事为警示,要求金店规范回收手续,避免其他未成年孩子因私卖黄金而受伤害。
双方因沟通不畅,在金店门口发生冲突,李琴将此事投诉至泾阳县市场监管局,店方报了警。
走访中,金店附近一名目击者告诉记者,几天前李琴和家人来讨说法时和泾阳金店店员发生了冲突,有人倒地不起,后被120救护车拉走。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泾阳县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称,受理家长的投诉后已安排泾干市场监督管理所介入调查;泾阳县城关派出所表示,双方涉及纠纷,接到报警后已介入处理。
采访中,记者提出查看赵涛的身份证原件和收款记录,李琴以市监局、警方已介入调查和担心影响孩子为由婉拒。
有金店称不从25岁以下人员处回收金饰
2月3日,极目新闻记者在泾阳县城走访了解到,泾阳金店在当地店面较大,是一家老店。记者在该金店待了1小时左右,偶有顾客光临。记者向店员表明来意后,自称该金店的3名管理人员向记者介绍了情况。
据其中一名管理人员钱亮介绍,根据店员回忆和店内交易资料,店方复盘了2025年4月28日的交易情况。
钱亮称,交易当天,与赵涛同来金店的最少另有一人,交易前是一名刘姓男子出示的身份证资料,显示对方已满18岁,并在单据上签名,手写了电话、身份证号等。当天,店方确实未联系金饰出让人的家长。上述金镯子被收购后作为旧料熔炼处理,店方支付了1.7万余元的回收款,但因交易已过去9个月,记不清楚这只金镯子的克数。
钱亮表示,店方多年前收购金饰时曾留过顾客的身份证、原始票据复印件或拍照留存,但近些年顾客们不想留存身份信息等资料。因此上述交易未留存顾客身份证复印件或拍照。
采访中,在场的另外两名管理人员所述的情况与钱亮的说法基本一致。
记者提出查看上述交易的存单和支付记录,金店方拿出一张单据,只让记者看了几秒。记者看到,单据上的签名是姚某某,出生于2007年某月,回收款为上万元。记者追问,单据上的签名为何是姚某某,钱亮连忙解释:“时间长了,记错了,记成了刘某。”此外,店方未向记者出示1.7万余元的付款记录凭证。
钱亮等人向记者透露,李琴曾多次来金店讨说法。沟通后,金店才得知2025年4月28日回收的金镯子是赵涛带来的,并得知那时的赵涛未满18岁。钱亮称,几天前李琴等人在金店门口与店员发生冲突,并冲到店内影响营业,有店员受伤就医。
2月3日晚,该金店另一名店员向记者透露,钱亮并不是该金店的法定代表人。据其了解,钱亮可能是老板生意上的合伙人和朋友,帮忙处理纠纷。天眼查APP显示,该金店的法定代表人是姚某。记者让店员向钱亮和姚某转达记者再次采访的需求。对方称,姚某在忙着配合警方调查。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接到钱亮和姚某的来电。
泾阳县另一家品牌金店店员对记者称,2月3日当天的金饰克价为1200多元,自家店铺的黄金回收克价为950元。该店员表示,金店对回收旧金饰有严格的手续:一是查看出让者身份证原件和金饰原始票据;二是核实金饰的来源,出让前必须征得金饰原主人的同意;三是拒绝回收未成年人带来的金饰。该店员提到,有些金店要求交易时,金饰原主人必须在场,打电话或视频通话都不行,“我们店不收25岁以下人员带来的金饰。”
市监局已调解两次,孩子外婆遭行政拘留
2月3日,极目新闻记者就该事件来到泾阳县市场监管局采访。该局局长安排两名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
记者提出查看此前家长投诉的登记单,该局投诉举报中心一名工作人员拒绝提供,并称据涉事金店反馈,交易时出示的身份证资料显示出让人出生于2007年1月;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事件由公安机关在调查处理,市监局无法回应和出具调查时获取的资料。
随后,记者来到泾阳县城关派出所。该所负责人表示,涉事双方存在的经济纠纷,由市监局调查;警方正在调查双方在金店门口发生冲突的事,一旦确认有人在冲突中违法,会依法依规处理。
2月3日晚,记者将上述情况反馈至泾阳县一权威部门后,当地连夜进行了核查。
2月4日中午,该权威部门一名官方人士对记者称,经查,2025年4月28日,赵涛带着一只22克的金镯子到泾阳金店出售,以1.7万余元成交。交易前,赵涛没有带身份证原件,向店方提供了一个假身份证号,并在存单上签名“姚某某”。赵涛的真实出生日期是2008年7月初,交易当天未满18周岁。今年1月底,李琴带着赵涛50多岁的外婆到金店讨说法,要求店方按照原克数退还黄金。2月2日至3日,泾阳县市场监管局两次组织双方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后续,市监局会再次组织调解,争取妥善解决这场纠纷。如果调解失败,建议家长走司法程序。
该官方人士提到,双方在金店门口发生冲突,有金店店员被孩子外婆用身体撞倒受伤,金店报警。目前,当地警方已对孩子外婆作出行政拘留10天并罚款的处罚。除了伤人外,警方暂未反馈作出该项处罚的具体原因,可能还有其他因素。针对涉事金店管理人员所述“交易时出示身份证的另有其人且已成年”的说法,该官方人士表示,警方暂未披露这个情况。李琴表示也不掌握该情况。
该官方人士表示,目前泾阳县黄金交易市场平稳。提醒商家依法依规出售和收购黄金,也提醒公众慎重购买和出售黄金,依法依规维权。当地将加大监管与排查力度,保障市场有序运行。
李琴称,赵涛被他的外婆照顾了多年,彼此感情很深。外婆在与金店沟通不畅后情绪变得激动。目前,她已接到警方通知,孩子的外婆已被行政拘留。“这件事怎么变成这样了?我母亲的身体不好,我很担心。”李琴称。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赵良善提醒,金店遇到疑似未成年人出售金饰,其一,要核验身份:要求对方出示真实身份证原件,判断是否满16周岁、是否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16至18周岁者,需核实是否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二,要核实来源:要求对方提供购买凭证、权属证明等,确认金饰非盗抢、无权属争议。其三,联系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出售大额金饰,必须联系其父母/法定代理人,书面确认同意出售并留存记录。其四,拒绝无代理交易:监护人未到场、未书面追认的,坚决拒绝回收,避免交易无效风险。其五,完整留痕:记录身份信息、物品信息、交易金额、联系方式、监护人确认材料等,长期存档备查。其六,警惕异常并报警:来源不明、疑似赃物或未成年人神色慌张的,拒绝交易并立即报警。
赵良善建议,如果孩子外婆及家属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自收到处罚决定书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或同级政府提交复议申请与证据材料,请求撤销、变更处罚。同时,孩子外婆及家属还有权自知道处罚决定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复议后不服的,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司法审查并撤销处罚。
(文中赵涛、李琴、钱亮为化名)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