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男子郭某花18.8万元娶个媳妇,结果妻子仅跟他共同生活了7天,就各种理由不回家。他甚至怀疑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为此,他与妻子数度对簿公堂,法院会怎么判?

图为结婚彩礼 资料图
微信相亲群认识 婚后同居仅7天
近日都市现场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男子郭某起诉妻子杜某,要求其返还彩礼18.8万元,不仅如此,他还把结婚时亲戚给的2万认亲磕头钱、2000元下车钱、5000元开箱钱都算计上了,要求女方一并返还。
郭某之所以做得如此“恩断义绝”,他自曝是因为在婚姻里委屈大了!郭某称,2021年,他通过微信相亲群认识了女子杜某。当时郭某在上海上班,杜某在山西老家经营一家超市,两人通过微信在异地谈起了恋爱。
结果,在婚礼倒计时3天,杜某突然甩出“王炸”要求:
“婚后工资全交,花在哪了别问!问就是不信任!”
2022年10月6日,郭某和杜某举办了婚礼,郭某的父母给了杜某18.8万元的彩礼,但是杜某留了个心眼,她却没有按照当地习俗,在自家办婚礼。
婚后,两人仅仅一起生活居住了7天,之后,杜某就以各种理由不回郭某家。
婚后半个月,杜某发来“王炸”微信:说自己怀孕了。但是不允许郭某陪着产检,也不允许在郭某随便来找她。
拖到2022年11月,在郭某的反复催促下,杜某才不情愿地和郭某领了结婚证。
2023年6月,杜某生下了一个孩子。在孩子满月的第二天,杜某就回娘家了,之后就各种找茬要离婚。同年9月,杜某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郭某每个月给孩子支付2000元的抚养费,但!拒绝亲子鉴定!
郭某不能忍,他也到法院起诉,不光要讨回18.8W彩礼,连订婚结婚红包3.9W+、生娃医药费6000都算得明明白白!
郭某向法院提交了多组证据,其中包括:杜某不止一次和一男子在超市过夜;和男子1314.52的暧昧转账记录;杜某住院期间,该男子还陪同洗澡等,以此证明杜某出轨。
一、二审法院判决:彩礼退回6成,也就是11.28万!郭某不服,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女方宁赔3万都不做亲子鉴定?原因很炸裂
对于郭某的起诉,杜某提交了书面意见,火力全开。她说,郭某是“闲得无事,搅得她精神崩溃,是利用法律对司法资源的浪费。”杜某说,儿子郭小某,明确无误是和郭某生的,她作为母亲“比谁都清楚”。之所以一直不同意作亲子鉴定,是因为孩子年幼体弱不便折腾,并且更重要的原因是,怕郭某拿结果当“永久纠缠券”,毁了孩子成长!所以宁愿背上不忠的舆情、支付精神抚慰金30000元,也不愿得出与郭某存在亲子关系的结论。
杜某说,她不愿再参与无休止的诉讼了,希望法院能够驳回郭某的再审申请。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法院认为,郭某和杜某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推定杜某存在过错及陪嫁等情形,酌情认定杜某返还彩礼款60%并无不当。
而订婚时的红包、磕头钱、下车钱,是男方家对女方的赠与,对郭某的诉求不予支持;孩子满月的礼金,考虑杜某的过错,本着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认定杜某应返还该礼金10000元。法院推定杜某在婚姻中有过错,认定她赔偿郭某精神损失费30000元。
同时,法院认为郭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了驳回。
延伸阅读:
结婚18年突然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你会怎么办?
2006年2月春节期间,在东莞务工的古先生回到老家湖北通城县,经熟人介绍和黎女士相亲,因为第一印象不错,双方感情发展迅速,不到一个月黎女士突然告诉古先生自己怀孕了,这让古先生非常惊喜。
古先生表示,当时听到心情就是比较兴奋,很幸福那种感觉,没想到这么快我就有小孩子了。

古先生接受采访
在东莞的古先生立即返回湖北通城,并在2006年3月和黎女士领了结婚证。婚后,黎女士留在娘家待产,仅七个月后,古先生和他的家人就接到黎女士的消息说生了个女儿。

古先生称若知道女孩非亲生绝对不会要
古先生的妹妹说,当时家人就有疑虑:“我的妈妈跟我讲过,她说孩子怎么七个月就出生了?”
八年后,古先生的第二个女儿也降临了。但由于常年在外地打工,古先生和黎女士聚少离多,感情也逐渐出现问题。
养了非亲生女儿18年
丈夫要求离婚并赔偿23万
不信任感也逐年在古先生心中疯狂地蔓延。于是,在今年8月6日,古先生委托妹妹悄悄为自己和两个女儿做了亲子鉴定。一周后,古先生看到鉴定结果的时候,整个人都呆住了。

古先生得知大女儿非亲生
得知结果后,古先生觉得天都快塌下来了,现在做出的结果大女儿不是(亲生的),我都带了她18年。
震惊过后,古先生愤然将妻子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赔偿23万元损失。
经过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小女儿归古先生抚养,而黎女士自愿补偿五万元给古先生的调解协议。
妻子:我们没有发生关系
他心里没数吗?
事后,记者联系了黎女士,她强调当初并没有向古先生隐瞒怀孕事实。
当事人黎女士表示,他冤枉我了,我觉得他太没良心了,我跟他拿结婚证的时候我已经告诉他我怀孕了,并且我跟他是没有发生关系的,他心里面没数吗?

黎女士回应
古先生回应,我不知道她怀了别人的孩子,如果我知道我是绝对不要的,谁会干那种傻事嘛。
黎女士称,无论对错,自己和古先生的事情已经告一段落,她想重新开始生活。
古先生则表示,他还是会承担起父亲的角色。
对此,有律师指出,在婚姻中,夫妻双方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关爱,是婚姻健康和谐的本质要素,也是法定义务和基本的道德要求。

古先生的结婚证
法官说法
对于涉及非亲生子女的离婚案件,只有在构成欺诈性抚养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女方返还抚养费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法律上,女方故意隐瞒子女与男方无亲子关系的事实,使男方实际履行了抚养义务,构成欺诈性抚养侵权行为,男方请求返还支出的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一般应予支持。
所谓的欺诈性抚养,是指女方隐瞒子女与男方无亲子关系的事实,使男方实际履行了抚养义务。本案中张某对儿子李小某非亲生早已明知,李某在婚姻中对孩子非张某亲生不存在欺骗行为,并且张某自愿抚养李小某多年,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认为并不构成欺诈性抚养,不可以主张返还已支出的抚养费,也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
网友评论
不少网友疑惑,既然在没有发生关系的情况下得知女方怀孕,为何还要结婚呢?
不吃不吃香菜:人家结婚前就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啊,十八年了才控告?
以儒之名:按女的说法。拿证前未发生过关系,又如实告知了已怀孕,那男的当时不介意,女的又没欺骗他,18年后才装不知道。
lena: 既然你那么介意孩子不是亲生,当初为啥又要和怀孕女子结婚,是图女方美貌还是自己经济条件差娶不起老婆?女方既然婚前没有隐瞒,你也知情且接受,现在过了十八年又反悔,还去起诉,装老实人。
还有网友觉得,虽然不是亲生,但养了18年也有感情了,部分网友还说双方各执一词,让子弹再飞一会。
@兔妹妹:虽然是很气,但是养了18年,多少有感情了。
Stage.work:抚养18年,就算不是你亲生的,没感情吗?
陆生:不知道还好,知道了怎么做心里都有一道坎。
Warm:各执一词,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