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方志刚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方志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方志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方志刚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五名,独立董事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二名,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方志刚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方志刚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方志刚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方志刚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鉴于独立董事方志刚先生申请辞职,将导致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空缺,为保
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赵怡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但尚未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候选人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相关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赵怡超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赵怡超,男,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硕士学位。2012年至2014年担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项目经理;2015年至2018年担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部门经理;2018年至今担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行合伙人。
赵怡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