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婚前财产协议会大面积的不被承认?这里面有很多的原因。绝对不是像大家想的那样格式有问题。而且并不是像一些统计显示的只有35%不被承认,一些方式的婚前协议,几乎是100%不认。问题不是出在农民不懂法,而是农民法律意识太强,所以没办法必须要击穿他们合法的婚前协议。
你粗看肯定觉得莫名其妙。我给大家配一个有名的真实案例,大家一看就知道了。
首先要补充一下背景知识。我们国家之前宣传上讲彩礼是“带回小家庭”,这样男方家庭一看,觉得误以为彩礼是对年轻夫妻生活的赠予,就更愿意支付彩礼。但是现实立法彩礼是男方对女方的特殊赠予,满足一定条件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对应的嫁妆也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接着我们来看一段婚前协议的具体内容:
“男方根据农村习俗给付女方彩礼95000元,女方完全自愿放弃收取95000元彩礼,并自愿承诺将95000元带回给男方(本协议生效后,女方将自愿放弃的95000元彩礼交付男方),男方承诺女方带回的95000元彩礼用于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
这段话简单说就是男方给彩礼,但是不进女方的口袋,而是进入男方自己的口袋。要男女双方协议,男方来管钱,真的去用于小家庭。
你是法官,你碰到这种协议你怎么办?人家懂法了,真要签个协议把彩礼带回小家庭。
你说人家这样搞,是合法还是非法?
大家看下图一,这类协议就是一个模版。参与的就是河北农村00后的小孩。网络上的很多人,是通过宣传去了解农村的。所以他们想象中的农村,是男方在求女方结婚,求着给彩礼。现实中条件稍好的农村青年,一旦懂法之后,就是在用这样的模版面对女方的婚姻需求。
当时这个事情在网上很轰动。事情很简单,就是女方怀孕了,想嫁给男方结婚生孩子。男方给了她一个标准的农村婚前协议模版。不说要不要负责,就说要结婚,彩礼要用于小家庭,房子归属男方和女方无关,婚礼可以办但是结婚证不能领。
这种操作,还隐含着一个区别。领了结婚证,女方生的孩子默认是她法定丈夫的。没领结婚证,上户口要登记父亲就要强制做DNA鉴定,对男方来讲绝对不会搞错。
当时这个事情搞的很大,是因为这份协议中的女方最后选择大月份引产,并且带着引产的尸体去男方家讨说法。女方身体受损,但是男方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实质的经济损失。你看数据,就会发现这些年结婚生育越来越少,堕胎数量反过来很稳定。三大特点是“流产总数高,年轻未婚未育比例高,重复流产率高”。
女孩子没办法,签了这个协议结婚了,将来又遇到离婚或者分手。你说法院能怎么办?要维护弱势女性的利益,就只能去击穿这些协议。人家真想用协议把彩礼带回小家庭了,反过来不能允许。
接着你就会发现,婚前协议不被承认的原因,根本不是因为大众不懂法,签订的婚姻协议有法律瑕疵。而是大众的法律意识太强了,没办法,只能不认。而且还没办法拿到明面上来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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